腾讯房产 3月15日消息(黄小妹)今年3·15的维权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换句话说,只有提供产品的企业讲信用,才能让消费者更放心。
然而在过去的2018年,腾讯房产了解到部分开发商并不讲“信用”,延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变更建设规划等问题层出不穷。
许多购房者正经历着类似台词中的桥段:“以前陪我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现在新人胜旧人啦,叫人家牛夫人。”
那购房者如何维护自身的利益?遇到这些糟心的房屋维权事件,通过哪些法律途径维权胜算更大?腾讯房产特邀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律师答疑解惑,重磅推出五大维权实用攻略,即使没有律师资源,购房者靠自己也可以维权成功。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戴金花律师
1、实际交付的房屋与宣传不符,怎么办?
案例:2018年11月8日,也就是临近交房时间的前一个月左右,领秀慧谷D2区的李姓业主满怀期盼的来到新家,但新家却与开发商宣传的宣传效果差距甚大,可谓大跌眼镜。
李姓业主表示:“楼座首层大厅装饰粗糙,楼道里漆砖结合,其他是刷漆,和楼书宣传的‘公共空间里的精工质感’相差甚远,红色消防管道横飞,地下车库偷工减料,配套‘和邻空间’未见建设痕迹...用半辈子积蓄买的6万一平米商品房简直比不上回迁房。”
律师支招:
若是购买的房屋,实际交付与宣传资料不符,先判断开发商发布的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否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了的具体说明和允诺,并购房人来说,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
若是可以证明开发商的宣传资料作出了上述说明和允诺并影响了购房人是否购买该房屋,那么宣传资料属于合同的一部分,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业主维权会很难。
因此,购房人若是购买了实际交付与宣传资料不符的房屋,可以先找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然后跟开发商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在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开发商擅自变更建设规划,怎么办?
案例:2018年12月21日,开发商组织公园悦府三期B-10号楼1单元业主验房。验房后,业主才发现:“本单元的入户大堂狭窄弯曲,从门厅到电梯间需要连拐三个直角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公园悦府三期B-10号楼1单元1层入户大堂狭窄的原因是: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变更建设规划,将原本规划在B-6号楼和B-11号楼的文体活动中心,变更建设在B-10号楼1单元1层。
律师支招:
1、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不合规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设计变更都有明确的约定,对于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出卖人即使按照法定程序变更设计的,也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若是买受人不同意,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本案中的违约责任,需要具体看本案合同对于设计变更的具体约定。
2、虽在预售合同中有B-10号楼1单元1层首层有文体活动室的文字,但是没有明确具体的面积,因此B-10号楼1单元1层首层的文体活动室面积应当符合原规划设计的面积。若是买受人买房在前,开发商变更设计方案在后,那么开发商变更建设方案需要征得买受人的同意。
3、有了建设方案后,需要变更建设方案的,得先变更规划设计。而变更规划设计方案需要具备法定手续和经过法定程序。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纸等规划手续都需要变更,而规划许可的变更也需要经过法定程序,需要组织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经过利害关系人的同意等,否则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许可证。
4、若开发商对小区、建筑物擅自改变设计、规划。即使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了行政部门审批,仍不能免除其对购房人的民事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第一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属于行政部门对开发商的行政强制要求,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设计单位批准而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若是开发商的变更规划通过了行政部门审批,也只能免除其行政责任,不能免除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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